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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界冀增立會選委代表

澳門專業界昨舉行政制發展座談會。會上多個發言團體指出,隨着中產及專業階層日益壯大,有需要增加專業界別在議會及選委的代表;認為現時距離明年的立法會選舉時間緊逼,認為有關本地選舉法的內容可留待二○一四年再全面檢視。此外,政府指社會討論政制發展的氣氛熱烈,除政府舉辦的諮詢場,坊間至今已舉辦超過五十場政制發展座談。

澳門專業界昨舉行政制發展座談會,約五十名代表出席。大部分發言者認同立法會直選、間選議席各增兩席;且認為因應澳門社會轉型、人口增加,特別是中產及專業階層日益壯大,且澳門漸趨國際化,社會及行業分工漸細緻,需要不同行業專業人才配合,故間選議席中應加專業界別代表。行政長官選委會增加數目則大致同意增加一百人。

多個專業界別團體亦先後就完善間選制度提出建議。澳門法律公共行政翻譯學會理事長邱庭彪認為,澳門大部分法人選民領導層及管理層機關人數不多,因此宜維持每一投票法人選民享有最多十一票的投票權。澳門工程師學會副理事長梁鴻細認為各界別法定團體應有最低團體成員要求,否則社團人數太少,其代表性令人質疑;其次要增加透明度,科學化劃分團體界別,如出台專業認證制度;降低提名門檻至百分之十,增加競爭性;改善自動當選機制,且要取得一定票數才能當選,增加民主性。法制研究會認為政府應統計好居民對政制意見,用數字證明社會支持的主流方案。

多個意見認為,現在距離明年的立法會選舉時間緊逼,隨後選舉法修改應集中在人大常委會需批准及備案的法案內容,其他有關本地選舉法的內容則可留待二○一四年後再全面檢視。

另外,有團體關心《選舉法》有關各界別法人登記的申請要求及標準。朱偉幹指出,政府按現時選舉法的界別分組,成立各個相關界別委員會,包括工商金融、勞工的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社服界的社會工作委員會;教育界的教育委員會;體育界的體育總會;文化界的文化委員會等。

據最近一次修訂《選舉法》的規定,確認相關界別的標準會由相關委員會商議,再向政府提交,批准後會透過批示形式在《政府公報》公佈,大部分界別的標準已陸續公佈。

各界別委員會訂定標準有異,但基本原則是視乎法人團體成立、運作與其宗旨是否相符,如以文化界為例,團體有否結合社會及政府推廣文化活動、相關績效證明等。此外,每年九月三十日須向相關委員會提交當年工作及活動報告,如五年內累計兩次,或連續兩次未有提交,會臨時中止確認。上述工作法律上已有規定。

朱偉幹表示,第二階段政制發展諮詢期內,除政府主辦的十場諮詢會外,不同界別社團亦自動組織諮詢、座談活動,政府代表亦有應邀出席交流,至今民間社團已舉辦超過五十場政制發展座談。

(訊息來源︰2012/4/11 澳門日報)
更新日期: 2012-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