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昨日下午在文化中心举行最后一场政制谘询会即第三场公众谘询会,接近六百名预先报名居民出席,廿四名居民先后发言,大部分发言者认同以循序渐进方式推动本澳民主和政制发展,较多意见认为,立法会直选与间选议席各增加两席、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增加一百人的方案符合本澳社会发展;有不同意见认为,应取消立法会间选议席,以及通过普选形式产生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崔世安、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行政会委员以及政府主要官员出席昨日下午三时举行的最后一场政制公众谘询会。谘询会由行政暨公职局长朱伟干主持,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张翠玲、法务局长张永春、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长朱琳琳及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顾问赵向阳列席主讲台。
第三场公众谘询会亦是十场谘询会的最后一场,有五百九十八名预先报名的居民出席,两个小时内有廿四人先后发言,发言人士主要形成两种不同意见。大部分发言者认为,政制发展应循序渐进推行,以繁荣安定为大前提,并尊重大多数市民的主流意见,他们主要支持“二加二”的立法会选举方案,即直选及间选议席分别增加两席、委任议席数量不变;但有意见认为,邻近地区已取消间选议席制度,本澳亦应该仿效,只增加直选议席。
在行政长官选举办法方面,大部分人士支持选举委员会人数由现时的三百人增加至四百人方案。有发言人士并提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增加的一百人当中,建议增加工商、金融、文化、教育、劳工、社会服务及宗教界代表为主,其次是政界代表,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所需要的人数,亦应按比例相应增加;有不同意见认为,即使增加选举委员会人数,亦无法完全代表所有居民,认为要以“一人一票”方式普选行政长官,才是真正的民主。但有意见认为,澳门目前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得到国际认同,可见本澳是一个享有民主自由的地方,循序渐进推动政制发展,只会令澳门的将来变得更好,多数保障少数,少数服从多数,正是民主精神的原则。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二○一三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和二○一四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以及基本法的相关规定,特区政府在首阶段收集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政制发展谘询文件》,于三月十日起展开为期四十五天的谘询工作,期间共举办十场谘询会,当中三场为公众谘询会。当局表示,谘询工作至本月廿三日结束,欢迎社会各界及本澳居民于廿三日前,透过专题网页(www.cdm.gov.mo)、邮寄至行政公职局,以及传真(8987-0898、8987-0899)等方式,向政府踊跃发表意见,共同推进政制发展。
政制发展“五步曲”目前已进行至第三步曲,特区政府在谘询工作期间归纳和整理收集所得的建议和意见,将待本月廿三日谘询期结束后,完成修改行政长官及立法会选举产生办法的法案,送交立法会审议,若得到立法会三分二多数议员通过,以及经行政长官同意后,将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
(讯息来源︰2012/4/16 澳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