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崔世安在特區政府歡迎晚宴致詞表示,要繼續堅決落實基本法,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不斷提升施政水平,促進特區的穩定、繁榮和發展。
崔世安指出,澳門基本法是全國人大以憲法為依據,以“一國兩制”方針為指導,在澳門同胞廣泛參與下制訂的全國性法律,體現了包括澳門同胞在內的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將“一國兩制”的偉大構想和國家對澳門的方針政策用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在澳門特區具有憲制性地位,為澳門的平穩過渡、順利回歸和長期繁榮穩定與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澳門特區成立以來,在中央的全力支持下,在廣大澳門居民的共同努力下,始終嚴格按照基本法施政,積極建設澳門特區,並將繼續堅持“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努力推行科學施政,務實打造陽光政府。加快構建“一個中心”和“一個平台”,積極推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促進特區經濟始終保持穩定和發展,積澱特區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堅持將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作為施政的出發點和立足點,優化短期援助安排、加快長效機制建設,全力關心和支持廣大居民,尤其弱勢社群的生活,致力讓居民能更合理地分享到發展的成果,促進社會的和諧進步。政府積極有序推進制度建設和法律法規的完善,深入展開基本法的宣傳學習,大力弘揚愛國愛澳的優良傳統,在堅定維護社會和諧多元的同時,力爭形成社會共識,共同應對挑戰、攜手建設未來,確保“一國兩制”的偉大實踐不斷取得新的成果。
崔世安認為,正是由於基本法所提供的法律保障,今天的澳門得以保持經濟繼續發展、社會穩定和諧、民生持續改善的大局。特區發展的歷程,充分證明了“一國兩制”方針的正確性和強大生命力。展望未來,務必要繼續堅決落實基本法,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並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權力和保障特區高度自治權、發揮祖國內地堅強後盾作用和提高澳門自身競爭力充分結合起來,不斷提升施政的水平,促進特區的穩定、繁榮和發展。
(訊息來源︰澳門日報 201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