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副主任 徐泽
今天,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在这里隆重举办“‘一国两制’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研讨会,纪念澳门基本法颁布20周年,这对于广泛宣传基本法、深入学习基本法、全面贯彻落实基本法,具有重要意义。尤其令人鼓舞的是,多位当年的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不顾高龄,专程前来参加纪念活动,为本次研讨会和整个纪念基本法颁布20周年活动增添了极大的光彩。在此,我谨代表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向原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原特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各位前辈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前来参加研讨会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学者表示热烈的欢迎!并预祝研讨会圆满成功!
20年前的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澳门基本法,国家关于解决澳门问题的具体方针政策从此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这部凝聚了包括广大澳门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智慧的重要法律,奠定了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特别行政区制度,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法律基石。在这过渡时期,基本法为促进澳门的顺利回归发挥了重要作用。回归以来,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与广大澳门居民一道,认真贯彻落实基本法,正确处理中央与特区关系,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正确行使基本法赋予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以行政为主导的政治体制有效运作,澳门居民依法享有的自由和权利得到充分保障,顺利进行三任行政长官选举和四届立法会选举,自行制定190多部法律,圆满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稳妥推进政制发展,特区的民主法制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特区紧紧抓住国家发展的契机,充分利用“CEPA”、“个人游”等中央支持澳门发展的政策,切实把握国家“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的历史机遇,走上了同祖国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宽广道路,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居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保持总体和谐稳定。
澳门的“一国两制”实践用事实证明了邓小平29年前关于“一国两制”完全行得通的论断﹕“一国两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一脉相承,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指向一致,按照这项方针设立的特别行政区制度,作为国家管理制度的特殊组成部分,在维护和促进澳门的稳定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我们要倍加珍惜澳门已有的良好局面,紧紧抓住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努力开拓澳门可持续发展的光明前景。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要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基本法,不断丰富澳门的“一国两制”实践。就此谈几点体会与大家分享。
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基本法,就要牢牢把握“一国两制”方针的根本宗旨。基本法序言开宗明义指出,“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有利于澳门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国家决定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中共十八大报告所阐明的中央政府对港澳方针政策的根本宗旨,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是对基本法所作宣示的进一步深化。可见,这项根本宗旨是由特别行政区是中央下辖的地方行政区域的法律地位决定的,是由澳门发展是国家发展重要组成部分的性质所决定的。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是澳门同胞的利益所在,也是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国家的根本利益所在,同样是澳门同胞的根本利益所在。因此,牢牢把握“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与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息息相关,也与澳门居民乃至内地居民的福祉息息相关。我们必须把这一宗旨贯穿于基本法实施的全过程,并把它作为是否忠实执行基本法的重要检验标准。
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基本法,就要加深对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区宪制法律基础的理解。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作为国家最高法律规范,任何法律和政策都必须符合宪法,“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也不例外。宪法不仅用专门条文为制定和实行“一国两制”方针作出宪法性安排,而且宪法关于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的设置,关键国旗、国歌、首都等方面的规定都适用于特区,这就说宪法作为一个整体对特区是有效的。因此,基本法阐明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与此同时,基本法又规定,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会、经济制度,有关保障居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关政策,均以基本法的规定为依据。也就是说,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这些制度和政策,以基本法的规定为准,宪法相应的规定不在特区施行。需要指出的是,宪法规定的不在特区施行的制度和政策,不等于这部分规定在特区无效,尊重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制度,是“一国两制”题中应有之义。正如十八大报告指出的,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必须把坚持一国两制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澳门回归以来,从政府到社团,积极推广基本法,使基本法日益深入人心。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深对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宪制法律基础的理解,这是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基本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在全社会树立基本法意识,维护基本法权威的必然要求。
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基本法,就要不断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基本法所规定的特别行政区制度,是国家在澳门特区实行的管理制度,是国家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套制度包括国家设立和管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基本原则,中央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澳门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对外事务,以及基本法的解释和修改等,是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这套制度体系的生命在于实施,其权威也在于实施。要使这套制度体系管用有效,还需要有相应的具体制度和机制使之“活起来”。澳门回归13年来的实践,为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提供了有益的积累,比如,完成了基本法第23条立法,制定了规范法律和行政法规权限的法律、推进了政制发展工作,等等。同时,无论是在中央与特区关系方面,还是在特区高度自治范围内的事务方面,都有一系列需要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的工作要做。比如,中央对主要官员的任免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特别行政区立法的报备发回权,等等,这些权力的落实,对于保证特区“一国两制”实践的正确方向至关重要。又比如,特区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建设和谐社会方面,还面临着一系列诸如制定发展规划、改革行政法务、提高司法效率的繁重任务,这些也都要通过修改、完善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加以实现。总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机制既有逼切性,又有长期性,既是推进特区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必要之举,更是特区的“一国两制”实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以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责仼感和使命感,为之付出不懈努力。
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基本法,就要积极促进澳门与内地的交流合作。基本法关于特区可自行制定有关经济、贸易、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的政策的规定,为特区扩大与祖国内地的交流合作,促进特区繁荣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不仅如此,自回归以来,中央推出一系列利澳措施,特别是将澳门发展纳入国家发展五年规划,为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和“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作出开发横琴的决策,给澳门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活力,拓宽了空间。与此同时,特区不断加强与祖国内地在经贸、旅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合作,积极参与祖国内地抗灾、扶贫、助学、支持奥运、发展航天科技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了两地同胞间血浓于水的感情,促进了特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实践证明,与祖国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是澳门的成功之道。而这也正是澳门建设“一个中心”“一个平台”,实现经济适度多元和可持续发展所必须始终坚持的。
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基本法,就要重视培养“一国两制”事业需要的优秀政治人才。“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和基本法的规定,决定了治理特区的人必须是以爱国为主体。邓小平提出的爱国者标准,即“尊重自己的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繁荣和稳定”,是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任何有志于担负起实践“一国两制”使命的人,特别是特区管治团队成员,都必须符合这个标准,都必须全心全意地为“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有利于澳门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努力工作,这也正是基本法要特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法官和检察官要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目的所在。在过去的13年里,澳门始终保持了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政治格局,这是澳门能有今天这样一个良好局面和发展态势所不可或缺的,我们必须始终保持。为此,就要着眼于特区长远发展的需要,努力培养优秀政治人才。要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当中发现和培养人才,使其中的优秀者成长为管治人才。要做好人才培养的中长期规划,形成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支撑,为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条件和氛围。要大力支持和发展各类教育事业,特别要加强对青年一代的基本法教育和国情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基本法观念,增强他们的民族自豪感和国家认同感,培养他们的爱国爱澳情怀,使“一国两制”伟大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
全国人大、政协会议刚刚结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正在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继往开来,奋勇前行。澳门特区作为伟大祖国的一个组成部分,澳门同胞作为祖国大家庭的重要成员,同样有着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高尚情怀。对澳门同胞来讲,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就是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基本法,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持特区的长期繁荣稳定。因此,更加自觉、更加扎实地做好基本法的宣传推广,更加牢固、更加有效地增强从政府到社团,从官员到民众对特别行政区的制度自信,使基本法成为社会各界和全澳居民的共同行为准则,使特区各项事业沿着基本法规定的方向,继续开拓发展,是每一位从事“一国两制”事业的人责无旁贷的使命,让我们为此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