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一诚:人大完全有权释法
保证“一国两制” 坚决反对“港独”
贺一诚:人大完全有权释法
【本报记者吴惠珊北京九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对香港基本法第一○四条释法,全面解释宣誓行为。全国人大常委贺一诚认为,人大常委会完全有权释法。又称,释法十分重要,不然香港立法会至今仍在争吵中,无法开展工作。
毋须由香港提出
贺一诚表示,在成文法中,祇有立法者可以解释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司法解释,但不能够违背立法原意。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对香港基本法第一○四条释法,全面解释宣誓行为。保证“一国两制”和坚决反对“港独”立场,充分体现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十三亿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坚决意志。人大常委会完全有权释法,毋须由香港提出。
贺一诚对去年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表示赞同,并指人大常委会去年修改多部法律、通过多份决议,重视执法检查,并非简单工作。他以现时法律被语言专家修正语法的情况越趋减少,证明立法质量持续提升。且备案制度越趋严谨,指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全国多个地方有立法权,不少地区首次行使立法权,经验不足,对法律的理解有所不同,也是正常,故强调所有地区立法均要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不能与之相矛盾。
(资料来源︰澳门日报 2017/03/10)
更新日期: 2017-03-10